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19-09-22 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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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稽查条例》新政解读及企业合理应对技巧
内容简要
7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增加了包括可以向行业协会收集进出口活动有关信息等在内的基础性措施,并提高了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新条例将从10月1日起施行。所谓的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通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核、检查,以监督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新版的海关稽查条例一共作出了19个项修改,包括一些与上位法进行衔接的内容,例如,根据《海关法》规定,对保税货物和减免税货物的稽查期限为“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三年内”, 将《条例》中“经海关关长批准”修改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课程内容
第一节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解读
第一部分海关稽查概述
1. 海关稽查概述
2. 海关稽查时企业应当提交的材料
3. 海关进行稽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
第二部分 《海关稽查条例》修改概述
1. 增加了对海关实施稽查具有保障和支撑作用的基础性措施
2. 进出口活动信息采集渠道;
3. 选择重点稽查对象的系数。
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海关稽查程序
1、径行稽查情形的规定;
2、告知被稽查人稽查报告内容的限定;
3、取消电子记账企业、单位必须形成纸制记录保管的规定;
4、停止相关企业报送进出口货物情况资料。
三、完善海关稽查职权和措施
1、明确可以查封、扣押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
2、社会专业机构职能作用予以立法;
3、最大限度地保护被稽查人的合法权益。
四、宽严相济惩处违法行为
1、提高“财产罚”的罚款数额;
2、鼓励企业自我暴露违规行为。
第三部分 修改后的《海关稽查条例》主要内容
1. 第二章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管理
2.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3. 第四章 海关稽查的处理
4.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节 企业如何应对新的《稽查条例》
1. 企业须尽早申请海关AEO认证;
2. 注意第三方参与稽查和论证的形式,社会化和专业化并举;
3. 企业须注意多方稽查信息收集和举证的应对策略;
4. 企业须注意建立海关常规稽查和径行稽查的策略;
5. 企业注意单位内部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管理;
6. 企业构建贸易和合规管理体系;
7. 企业设立内部海关稽核岗位,进行常态化自查和稽查工作;
8. 企业如何从系统和技术上减少海关稽核。
第三节 海关稽查目标及海关稽核有关的海关内部潜则
1. 海关对于商品归类稽查的内部潜则;
2. 海关对于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稽查的内部浅则;
3. 海关对于保税加工核查的内部潜则;
4. 海关对于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稽查的内部潜则;
5. 海关对于租赁货物稽查的内部潜则;
6. 海关对于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稽查的内部潜则;
7. 海关对于进境修理的原出口货物稽查的内部潜则;
8. 海关对于出口货物稽查的内部潜则;
9. 海关对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重点的内部潜则;
10. 海关对于机电产品构成整机特征的内部潜则;
11. 海关对于旧机电产品认定的内部潜则 ;
12. 海关对于国家鼓励项目所进口的特定减免税货物审批标准内部潜则。